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對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ST公司)的信息披露等工作提出新要求,要求強化退市風險提示,鼓勵實質性資產重組,以避免股票被暫停上市甚至被終止上市。
上證所提出的要求主要有:預計2003年將繼續虧損或目前尚無法判斷2003年盈虧狀況的公司應充分披露公司股票存在的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風險;鼓勵*ST公司采取包括資產重組在內的各種措施切實改善公司財務狀況,提升公司業績,避免股票被暫停上市甚至被終止上市;敦促股票存在退市風險的公司董事會認真按照證監會《關于執行〈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的補充規定》中的要求,做好股票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后進入代辦系統的準備工作,忠實維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上證所有關人士表示,對*ST公司的上述新要求,是上證所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積極防范和化解退市風險的又一舉措。在此之前,上證所舉辦首次股票交易被特別處理公司董事會秘書后續教育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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